中文互联网上关于 Estonia e-residency 和 e-resident 的相关翻译,长期以来存在一些不同,不管是简体中文还是繁体中文,都有翻译为“公民”和“居民”的情形。简体中文一般翻译为“电子公民”或“电子居民”,繁体中文翻译为“数位公民”或者“数位居民”。

最近本站与爱沙尼亚电子居民办公室的邮件沟通中也提到此问题,爱沙尼亚电子居民办公室建议:统一使用“电子居民”的中文名称,而不要使用“电子公民”的说法。此外爱沙尼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也非常清楚明白地使用“爱沙尼亚电子居民”的中文名称,这是爱沙尼亚官方对 e-resident 的确切中文翻译。

本站在《到底是电子公民?还是电子居民?》这篇文章中做过一些探讨,阅读了大量相关的中文你文章和博客,一般常看到这几种称呼:

  • “爱沙尼亚电子居民”、
  • “爱沙尼亚电子公民”、
  • “爱沙尼亚数字公民”、
  • “爱沙尼亚数字居民”、
  • “爱沙尼亚数字游民”。

从字面意思来说:residency 是指“居住权”,“居留权”,resident 是指“居民”,关注过申请移民国永久居留权经验的朋友知道 “PR”是指“Permanent Resident”,意即中文的“永久居民”。“居民”并不等同于“公民”,“公民”在英文中对应应该是“citizen”,含有完整的国民权利。而“居民”享有的权利多是以“居住”、“居留”为基础的权利,一般来说没有投票权、社会福利等一系列“公民”才享有的权利。从享有的权利角度来说:“公民”> “居民”。

如此来看,爱沙尼亚 e-resident 并不拥有“公民权利”,翻译为“电子居民”应该更合适。在建立这个“爱沙尼亚电子公民社区”之前,我也犹豫了很久,到底是应该采用“电子公民”、“电子居民”哪种翻译?“电子居民”的含义其实更贴切本意,“电子公民”的名称则更通俗上口,目前相当部分的中文博客博主也是使用的“爱沙尼亚电子公民”。我查阅了目前已有的一些中文翻译。曾经使用“电子公民”这个术语页面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。但是这个页面已经被删掉了。(原链接

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使用的也是“爱沙尼亚电子居民”的术语,和爱沙尼亚官方保持一致,请看《2019年电子居民注册企业数量创纪录

这样其实也非常清晰没有什么争议了,爱沙尼亚官方使用的名称是“爱沙尼亚电子居民”。中国政府使用的也是爱沙尼亚官方相同的“爱沙尼亚电子居民”,本站(电子居民社区)也建议未来统一翻译为“电子居民”,过去使用“电子公民”的场合,慢慢开始改正为“电子公民”,本站也计划在新年之际完成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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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

  1. […] 上周时候,本站发表文章《建议将“e-resident”中文统一翻译为“电子居民”而非“电子公民”》,自己也在慢慢做准备,计划将网站上相关术语的使用更正为“爱沙尼亚电子居民”,由此涉及到的术语包括: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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